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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W:打了21針的過敏測驗
 
之前去做了皮膚表面的過敏測驗,有好幾個都是紅腫在過敏邊緣,
所以幫我做測驗的護士說要再回去做皮下注射過敏測驗,會更準一點,
上星期四我就膽顫心驚的回去做測驗了。
護士說這次一共有20個過敏原要做測驗,加上一針控制(control),一共要打21針,
我聽了真的有點嚇到,護士拿了本雜誌給我,叫我專心看雜誌,盡量不要想他在幫我打針,
如果真的受不了,就喊停,他會讓我休息一下子再打。我開始翻雜誌以後,護士就開始打了,
針搓進去的時候其實那種痛還好,就是被扎一下那樣,但是真正痛的是他把過敏原打進去的時候,
天啊那時候真是痛啊!其實打了幾針之後實在是很痛,這樣叫我怎麼看雜誌下去?
後來居然還落淚,真的是痛到眼淚都流出來,護士問說要不要休息,
我就牙一咬的說不用,快快打完吧!然後就一口氣的打了21針。
 
這是剛打完我用手機照的,這時候還沒完全開始紅腫,之後有幾個過敏的就又開始紅腫癢起來,
之後的幾天除了癢以外,手臂上出現了這樣一顆一顆的小黑青,還有很多針孔疤,
我媽說我看起來很像吸毒的人有很多針孔在手臂上,真慘。
第二次測驗發現我還是對很多花粉過敏,尤其是春天最嚴重,打噴嚏流鼻涕鼻塞眼睛癢,真的很折磨人,
醫生說現在夏天我的過敏症狀不明顯,所以先不用治療,等到過敏季節開始的時候,他就幫我打針治療。
美國的氣候真的很容易過敏耶!好多人都是在台灣好好的,來美國就過敏,我也是這樣,討厭過敏,希望趕快把過敏治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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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呀~~ 原來過敏有這樣測試的喔!
那我可能情願打噴嚏,也不願這樣被針戳....恐怖!
 
看吧!! 不是只有我說美國(加州)氣候容易過敏,人家在台灣可沒這麼嚴重,
簡小仲,不要再說我毛病多了~~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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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妳剛從國外唸書回來吧?」今天下午,我從7-11提著大包小包回家,同電梯的陌生女子突然轉頭發問。
「呃,是啊...妳怎麼知道?」我好像考試作弊被助教抓到,當場大驚。
「沒啦,是看妳氣質特別好啊!」助教笑吟吟走出電梯,留下大受打擊的歸國學人。
鬼才會相信「氣質特別好」這句。歸國學人身上並沒有別著紐約大學校徽或戴洋基隊球帽,
也沒有洋腔洋調滿口you know裝ABC。會被輕易識破,要不就是我被歐洲烈日親吻過的小麥膚色與臃腫身材,
要不就是因為我在上流的台北東區以「素色polo衫+ 寬鬆七分休閒褲 + 球鞋」的下流組合趴趴走,
竟然還能一派怡然自得。
回台灣一個禮拜,每天都活在文化衝擊中。這是怎麼回事啊,八成女生都穿著迷你裙或迷你熱褲,
剩下兩成是嬌滴滴的氣質OL,滿街都是一臉「好感度百分百心機妝」、白皙纖瘦的林志玲王心淩蔡依林。
連續幾天,我都忍不住嘟噥「近歲風俗尤為侈靡,走卒類士服,農夫躡絲履」。
但剛剛的電梯對話,無疑一記當頭棒喝。
是的,台灣沒變,是我變了,變成沒羞恥心沒品味的美國人了。
自從出國後,經常有人憂心忡忡地問我到美國留學的種種問題。
我現在要以最誠摯的心懇切呼籲:傻孩子,留學美國要擔心的根本不是巨額貸款、英文太破或遠距離愛情,
而是失去做人最基本的羞恥心
古人說過,無恥之恥,無恥矣,又有云,士大夫之恥,是謂國恥。在在告訴我們羞恥心的重要。
今天,我要以血淋淋的親身經驗告訴諸位有志留學的上進女青年,
如果妳還有長期在台灣發展﹝意即就業+嫁人) 的打算,出國前請三思而後行。
美國是所有留學生公認的邋遢窮人天堂﹝或地獄﹞,而且感染力出乎尋常的驚人。
不管妳原本在台灣是可愛教主還是俏麗OL,到了偉大的阿美立堅合眾國,
時尚雷達幾乎都會自動失效,禮義廉恥gone with the wind。即便是被尊稱為慾望城市的紐約,也沒有比較厲害,
基本上就是一年四季大家都穿黑衣混過去。
簡單將美國女留學生喪失羞恥心的症狀歸納一下:
症狀一,妳發現三吋細高跟鞋的多餘。眾人皆著輕便舒適的史尼克斯(sneakers)或夾腳拖鞋,
開車走路兩相宜,我又何必當唯一跑不快的名媛。
症狀二,妳的衣櫃裡總計只剩七件T恤或Polo衫﹝剛好一周輪一次﹞,兩件牛仔褲,一件百慕達褲,
一件運動褲。台灣帶來的那幾條日系印花裙和超浪漫絲巾,在閒置三季後打包裝進衣櫃最上層的紙箱。
症狀三,妳嫌要價六十美元的設計師剪出的頭毛又貴又醜,開始留起女留學生經典髮型--「無層次無燙染毛燥黑長髮」。
症狀四,妳徹底拋棄夏天隨身攜帶遮陽傘的好習慣
,反正電視上沒有讓人焦慮的SKII廣告,也找不到遮陽傘這種產品。
症狀五,妳雖然胖了十公斤,卻勇敢地穿起出國前從不敢碰的細肩帶露肚臍裝
在老美同學憂心詢問「妳怎麼這麼瘦?」時暗爽到內傷。
如果妳擁有以上超過三項症狀,恭喜妳,正式加入無恥「美」人的大家庭。
我常嘆美國的連鎖服飾品牌設計師真輕鬆,因美國老百姓常光顧的服飾店根本沒有流行可言,
不管巴黎東京米蘭正在瘋什麼,美國人都以不變應萬變,每家服飾店的櫥窗看起來都像Giodano或Hang Tan。
君不見Ralph Lauren, Calvin Klein, Tommy Hilfiger, Armani Exchange, Banana Republic、Gap、Old Navy、
甚至最近在台灣也很紅的Abercrombie & Fitch,
哪家不是基本款T-Shirt、針織衫、牛仔褲、卡其褲、小洋裝一字排開,只有價格和質料的差別。
要說有什麼選擇,頂多是從紅橙黃綠藍靛紫中選一色,亞洲人酷愛的蕾絲花邊亮片摺皺抽繩寥寥可數。
如果沒有胸前logo當身分證,大概只有通靈者才辨的出妳穿哪家的衣服。
如果你讀的是商學院,那更可喜可賀,留學生涯無須再為衣著打扮而煩惱片刻。
MBA講究的是中規中矩,也沒人有多餘時間與品味研讀女性時尚雜誌。
教室有三分之一的人穿牛仔褲﹝公司贊助來唸書,不用找實習工作的幸福傢伙﹞、
三分之一的人穿襯衫/ 針織衫加西裝褲的Business Casual﹝為了隨時參加企業說明會﹞,
剩下三分之一的人穿西裝打領帶﹝面試必備行頭﹞。不管妳如何費盡心機打扮,
對這群腦子裡暫時只有投資銀行和企管顧問公司的男人們都是枉然。
還記得我在NYU有位家裡有錢頗有衣著品味的泰國女同學,
有回只不過是穿了帶點流行感的短百摺裙加尖頭皮靴,
當天就至少被問了十五次You got a hot date tonight?﹝今晚要約會吧?﹞
女同學個性低調害羞,那次以後,我就沒看她穿過牛仔褲和套裝以外的衣服。
我本質上是個懶人,在台灣打扮只是因為不得不,一但變成留學生身分就如脫韁野馬,
球鞋T恤牛仔褲趴趴走,羞恥心鎖在台灣書桌的抽屜沒帶來美國。好不容易回寶島,
又因為行李都在龜速海運中,除了輕便T恤之外根本無衣可穿,連鞋子都只剩陪我歐洲走透透的Puma球鞋一雙。
前兩天趁百貨公司年中慶買了雙看似輕鬆好走的淑女細低跟涼鞋,
才逛一小時街就磨出八顆無敵大水泡,痛的哭爹叫娘,
今天只能再度換回舊球鞋。將此事向老同事報告,換來一句:
「等等,妳真的是那個連去7-11都要認真上粉底夾睫毛,穿三吋高跟鞋也可以在斑馬線上飛奔的壽司嗎?」
只能說歹勢,我還是歸國學人,請再給我多一點時間找回羞恥心吧。
 
原文出處:酪梨壽司日記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cwyuni&article_id=64616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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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看了上述這篇真覺得貼切,但也沒那麼誇張,連羞恥心都拿出來說了 ....^O^
 不過僅穿T-shirt + Jeans + 布鞋 就出門了是真的方便,
    帶來了幾雙漂亮鑲鑚高跟涼鞋跟洋裝都沒有勇氣拿出來穿,
 難得上週去夜店可以派上用場,卻走沒幾步路腳底就覺似要爆血管,
 顧不得身旁的人群,鞋子ㄧ脫大喇喇的按摩起來,這才是真的羞恥心擺一旁吧?
 不管了,腳筋都快散了還管得了美不美!? 反正已嫁人了也別想誘拐誰,漂亮衣服....就晾在衣櫃等過時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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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文轉載 : 分手,是危機還是轉機?


 

如果,你問我,愛情的養份,是什麼?「安全感」吧!也許,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,卻摻雜在日常生活中。
女性友人失戀了。
面對一個三心二意,始終不能下定決心的男人,老是擔心失去對方的恐懼,每隔一陣子就要上演吵架、冷戰、

再復合的戲碼,我實在不懂,為什麼要將自己陷入惡性循環的苦果呢?
每天自怨自艾,沈溺在偶像韓劇中逃避,愛情恨鐵不成鋼的辛酸;不管你說什麼,她都只選擇相信自己想聽的話。
痴心等待浪子回頭,有的時候還需要一點運氣,看他會不會 Mutate (突變)。
日子久了,他搞花心,她搞失蹤,他下跪求情,又繼續上床,完事之後,他又繼續花心,她也開始騎驢找馬,

漸漸的各自心懷鬼胎,再勉強下去,也是怨偶。
(劈腿,已不再是男人的權利,有的女人一個男人換過一個男人,恣意享受著被寵愛及曖昧的關係。)
失戀的煎熬與傷痛,我也有過,曾經和男友吵架,瘋狂的跑到馬路上,希望任何一台車子可以把我撞死,

甚至覺得世界末日來臨,絕望的想要去跳淡水河。
隨著時間的流逝,每段戀情,從相識到熟悉、從習慣又到陌生,分手的痛,不再強烈,不再撕裂.....

覺得自己好像漸漸麻木,連痛的知覺都沒有的時候,就慢慢的恢復感覺,慢慢的不痛,慢慢的好起來。
也許,總要過盡千帆,才會發現,曾經刻骨銘心的愛情竟然這般雲淡風輕。
現在,我已可以很迅速的痊癒。
一次次的經歷著心痛分離,不同的體驗,不同的成長,有很多問題,本來就存在著,而且一直存在著,

只是面對問題的同時,我們要不要去解決,願不願意去面對?
對於感情,我不再那麼寬容,要就要,不要就不要,討厭拖泥帶水,曖昧不清的糾纏。
已經沒有年少輕狂的熱血沸騰,可以為了愛情赴湯蹈火在所不辭;沒有將來、不該非份強求的男人,

我不會把最後的青春,賭在這場毫無勝算的棋局上。
也許,我的文字,天生憂鬱氣質的傾向,不管你信或不信,我的個性,真的很開朗、樂觀;悲傷,不會很久。
電影『侏羅紀公園』:生命自會找到出路。
分手,是危機還是下個緣份的轉機,操之於自己。
天空,其實很藍。

 

Written by Paggy on 24 Aug, 20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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