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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國買東西有個好處,買到不適用的東西,
在未使用過以及包裝標籤未拆的情況下,可以拿著收據到商店去退錢換貨,很讚吧!
其實在台灣有些店也有這樣的機制,我記得COSTCO和IKEA就有。
不過在台灣時,我真的很懶的再跑回店裡要求要退換貨,大部分都是摸摸鼻子,堆在櫃子裡眼不見為淨!
剛來LA時我從沒見過這麼便宜的COACH包包,一時衝動,買了數樣商品回家,
回到家才開始後悔(熟識我的朋友都應該知道,本姑娘非常不愛COACH),
可是一見到像拍賣一樣的包包,即使不愛也抓了數個(天呀!人性有多可怕!)
還好有這種退回機制,我包裝連拆都沒拆,又全數那去退還,
那收銀小姐一付不可置信的樣子,還是默默收下了,好險!賺回好幾百美元 ~ ~
我也曾經為了買一雙合腳的布鞋,前後退了二次,不是我龜毛(其實也有一點啦),
以前買東西都在百貨公司,哪有OUTLET這玩意,商品更是外國進口等於品質有了保證,
( 不好意思,也許本姑娘被慣壞了,在意質料非價錢,更相信一分錢一分貨 )
在美國的OUTLET買東西真的很便宜,可是這裡商品樣樣幾乎都是中國大陸製,
等到買回家,才發現鞋子咬腳的嚴重,及其他商品瑕疵,那只有退貨一途了。
誰不愛便宜?如果便宜等於買次等貨然後用沒幾次就壞,
那我寧可多花一些錢,買些合用的還比較實在!
當然也有些質料好又便宜的,在OUTLET買東西還真是要碰運氣哩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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